
2011年4月6日,阿斯利康宣布,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已批准孤儿药凡德他尼(Vandetanib)用于治疗无法通过手术切除或已扩散至身体其他部位的甲状腺髓样癌。
凡德他尼(Vandetanib)是一种激酶抑制剂,适用于治疗不可切除(无法手术)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患者中有症状或进展性的甲状腺髓样癌。由于存在治疗相关风险,对于惰性、无症状或缓慢进展性疾病患者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应慎重考虑。
阿斯利康首席医疗官Howard Hutchinson表示:“凡德他尼(Vandetanib)是唯一获FDA批准专门用于晚期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药物,也是阿斯利康在美国根据孤儿药资格开发并上市的首个治疗药物。”
凡德他尼(Vandetanib)的黑框警告包括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速和猝死。
由于存在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速和猝死的风险,凡德他尼(Vandetanib)需要实施风险评估与缓解策略(REMS)。只有通过凡德他尼(Vandetanib)REMS计划认证的处方者和药房才能开具和配发凡德他尼(Vandetanib);该计划是一项限制性分销计划。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腹泻、皮疹、痤疮、恶心、高血压、头痛、疲乏、食欲下降和腹痛。
最常见的实验室异常(>20%)为钙降低、ALT升高和葡萄糖降低。
1、黑框警告: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速和猝死:凡德他尼(Vandetanib)可延长QT间期。在接受凡德他尼(Vandetanib)的患者中已报告尖端扭转型室速和猝死。
2、低钙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长QT综合征患者不应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在给予凡德他尼(Vandetanib)前必须纠正低钙血症、低钾血症和/或低镁血症,并应定期监测。
3、应避免使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果必须使用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建议更频繁地进行心电图监测。
4、鉴于半衰期为19天,应在基线、开始凡德他尼(Vandetanib)治疗后2-4周和8-12周以及此后每3个月进行心电图监测QT。因QT间期延长而降低剂量后,或任何超过2周的剂量中断后,应按上述方式评估QT。
5、由于19天半衰期,包括QT间期延长在内的不良反应可能不会迅速消退。应适当监测。
6、只有经限制性分销计划认证的处方者和药房才能开具和配发凡德他尼(Vandetanib)。
7、先天性长QT综合征患者不应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
8、由于存在QT间期延长风险,应在基线、开始凡德他尼(Vandetanib)治疗后2-4周和8-12周以及此后每3个月和剂量调整后监测心电图以及血清钾、钙、镁和TSH水平。
9、已报告严重皮肤反应(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部分导致死亡,并可能促使永久停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
10、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已观察到间质性肺病(ILD),并已有死亡报告。如出现不明原因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应中断凡德他尼(Vandetanib)治疗并进行调查。
11、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已观察到缺血性脑血管事件、严重出血事件和心力衰竭,部分病例为致死性。
12、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已观察到腹泻。腹泻时应仔细监测血清电解质和心电图,因为凡德他尼(Vandetanib)存在QT间期延长风险。如发生严重腹泻,应停止凡德他尼(Vandetanib)治疗直至腹泻改善。
13、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已观察到甲状腺功能减退、高血压和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
14、应避免与已知强CYP3A4诱导剂合用,因其可能降低凡德他尼(Vandetanib)药物水平。应避免凡德他尼(Vandetanib)与抗心律失常药物及其他可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
15、肾功能损害患者凡德他尼(Vandetanib)暴露增加。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凡德他尼(Vandetanib)起始剂量应降至200mg,并应密切监测QT间期。
16、不建议中度至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凡德他尼(Vandetanib),因为尚未确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17、凡德他尼(Vandetanib)在用于孕妇时可导致胎儿危害。应建议育龄女性在接受凡德他尼(Vandetanib)期间以及治疗后至少4个月内避免妊娠。
参考资料: https://www.drugs.com/newdrugs/fda-approves-orphan-vandetanib-advanced-medullary-thyroid-cancer-2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