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可替尼用于治疗中间或高危骨髓纤维化,包括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后骨髓纤维化和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的患者;那么,鲁可替尼使用说明是怎样的呢?
针对开始治疗时血小板计数不低于 100×10^9/L 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的血液学毒性的剂量调整指南。
治疗中断和重新给药:
当血小板计数低于50×10^9/L或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低于0.5×10^9/L时,中断治疗。
当血小板计数恢复至 50×10^9/L以上 且 ANC 恢复至 0.75 ×10^9/L以上时,可重新给药。
骨髓纤维化:开始治疗时血小板计数不低于100×109/L的患者经因血小板减少中断之后重新开始本品治疗的最大起始剂量。
当前的血小板计数 重新开始本品治疗的最大剂量:
≥125×10^9/L 20 mg每日2次;
100至<125×10^9/L 15 mg每日2次;
75至<100×10^9/L 10 mg每日2次,持续至少2周;如果可耐受,可以升高剂量至15 mg每日2次。
50至<75×110^9/L 5 mg每日2次,持续至少2周;如果可耐受,可以升高剂量至10mg每日2次。
在因 ANC 低于 0.5 ×10^9/L中断 治疗 之后 ,当 ANC 恢复至 0.75 ×10^9/L以上时, 从比治疗中断的前一周给药最大剂量 低 5mg 每日 2次的剂量、或从 5mg 每 日 1次的剂量开始重新给药,以剂量高者为准。
针对开始治疗时血小板计数不低于100×10^9/L的骨髓纤维化患者疗效不足时的鲁可替尼剂量调整;如果疗效不足并且血小板和中性粒细胞计数都低,可以以 5mg 每日 2次的增量逐渐将剂加至最大剂量 25 mg 每日 2次。在治疗最初 4周之内不应增加剂量,增加频率不得高于每 2周 1次。
参考资料: 欧洲药监局说明书更新于2025年10月11日,说明书网址:https://www.ema.europa.eu/en/medicines/human/EPAR/jaka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