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菲乐(Tafinlar)不管是用来治疗不能切除或转移黑色素瘤患者,还是用来治疗BRAF V600E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均能够取得显著的治疗效果。
在一项临床3期试验中,共有870名接受完全手术切除后的BRAF V600E/K突变阳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参与到研究中。所有患者均被随机分成两组(联合治疗组和安慰剂治疗组),联合治疗组采用泰菲乐+曲美替尼联合治疗的方法,患者需每天服用两次泰菲乐,每次服用150mg;同时患者还要每天服用一次2mg的曲美替尼。而另外一组患者,采用的则是安慰剂治疗的方法。
最终研究结果显示,接受泰菲乐联合曲美替尼的治疗相比安慰剂治疗,不仅能够显著降低患者疾病复发或死亡的风险达53%,而且还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OS、DMFS和FFR等关键次要终点。
2017年6月,美国FDA批准了泰菲乐与曲美替尼联合治疗用于治疗BRAFV600E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总有效率超过60%,疾病缓解时间长达12.6个月。此次的FDA批准基于泰菲乐+曲美替尼在一项2期、三队列、多中心、非随机、非对照开放式研究中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该研究的受试者为 IV 期 BRAF V600E 突变 非小细胞肺癌患者(36 名患者既往未治疗,57 名患者接受过化疗)。
在 36 名日用两次150mg泰菲乐及一次2mg曲美替尼的既往未治疗患者中,总有效率(ORR)为61%。在接受相同剂量的既往有过治疗的患者中,总有效率为 63%。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