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妥珠单抗(帕捷特)的推荐起始剂量为840mg,静脉输注60分钟,此后每3周给药一次,给药剂量为420mg,输注时间30~60分钟。 结合临床推荐疗法来看,患者通常需要接受为期18个周期(每3周一个周期,时间共约1年)的治疗,才能取得令人比较满意的效果。
而为了能够确保患者从中获益,针对于不同病情的患者,则需要接受针对性的治疗,用药方面注意的事项也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
对于接受紫杉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给药应先于紫杉类药物。多西他赛与帕妥珠单抗联合使用时推荐起始剂量为75mg/m2,根据所选择的方案以及对于起始剂量的耐受性,可将多西他赛剂量升高至100mg/㎡。如果与卡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联合,多西他赛的剂量应一直为75mg/㎡(无剂量升高)。当辅助治疗为紫杉醇与帕妥珠单抗联合时,推荐紫杉醇为80mg/㎡周疗,总计12周。
对于接受蒽环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帕妥珠单抗和曲妥珠单抗应在完成完整蒽环类药物治疗方案后给予。
将帕妥珠单抗用于术后辅助治疗时,应联合曲妥珠单抗每3周一次治疗,持续用药1年(最多18个周期)或至疾病复发或发生无法耐受的毒性(以先发生者为准),与含蒽环类和/或紫杉烷类标准化疗构成早期乳腺癌的完整治疗方案。本品联合曲妥珠单抗治疗应在含紫杉类药物治疗的第1个周期第1天开始使用,即使化疗停药,也应继续完成为期1年的曲妥珠单抗和帕妥珠单抗治疗,以此才能取得可观的治疗效果。
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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