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髓纤维化的患者使用印度版鲁可替尼的注意事项:
1、感染:应评估患者发生严重细菌性,结核分枝杆菌,真菌和病毒感染风险。开始用药前须解决患者的严重感染的问题。观察患者用药后的迹象和感染症状,并及时处理。
2、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在接受鲁可替尼治疗期间可能出现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包括:基底细胞、鳞状细胞。须对患者进行定期的皮肤检查。
3、血小板减少、贫血和中性粒细胞减少:用鲁可替尼治疗可引起血液学不良反应,包括血小板计数减低,贫血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在开始治疗前必须进行完全血细胞计数,并每2-4周进行完全学细胞计数直至剂量稳定,而后根据临床指示进行监测。并根据血小板计数来调整剂量。患者发生贫血可能需要输血。对发生贫血患者也可能考虑调整用药剂量。中性粒细胞减少(ANC小于0.5×10^9/L)暂停给药直到恢复。
4、中断或停止给药后症状恶化:停药后,骨髓增殖性疾病的症状可能经过1周的时间恢复到治疗前的水平。有的骨髓纤维化的患者,在停药后出现一个或多个不良事件:发热、呼吸窘迫、低血压、DIC、多器官衰竭。患者在没有咨询医生的情况下不要随意的停止用药,如果出现上述的不良事件可考虑恢复鲁可替尼的用药或增加用药剂量。如果是因为血小板减少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等原因而中断用药,可考虑慢慢减少用药剂量而不是突然停止给药。
5、血脂升高:在治疗开始后的8-12周评估血脂参数,并及时的调整鲁可替尼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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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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