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治疗的病症较多,不同的病症,用法用量也是不一样的,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不可随意更改剂量和用法。
转移性结直肠癌:当贝伐珠单抗与静脉注射氟尿嘧啶化疗联合使用时,推荐剂量为:
5 mg/kg,静脉使用,每 2 周一次,联合推注 IFL(5-FU/LV方案)。
10 mg/kg,静脉使用,每 2 周一次,与 FOLFOX4 联合使用。
5 mg/kg,静脉使用,每 2 周一次,或 7.5 mg/kg,静脉使用,每 3 周一次,联合氟嘧啶-伊立替康或氟嘧啶-奥沙利铂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一线含贝伐珠单抗产品方案的患者。
一线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推荐剂量为 15 mg/kg,静脉使用,每 3 周一次,与卡铂和紫杉醇联合使用。
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推荐剂量为 10 mg/kg,静脉使用,每 2 周一次。
转移性肾细胞癌:推荐剂量为10mg / kg静脉使用,每2周与干扰素α联合使用。
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 15 mg/kg,静脉使用,每 3 周与紫杉醇和顺铂联合使用,或与紫杉醇和拓扑替康联合使用。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液给药。第一次输液:输液超过 90 分钟。后续输注:如果第一次输注是耐受的,则在 60 分钟内进行第二次输注。如果可以耐受超过 30 分钟的第二次输注,则在 60 分钟内进行所有后续输注。在择期手术前至少保留 28 天。在大手术后至少 28 天之前不要服用贝伐珠单抗,直到伤口充分愈合。
贝伐珠单抗是一种人源化单克隆抗体IgG1,属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抑制VEGF与其受体(VEGFR)结合,阻断血管生成的信号传导途径,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贝伐珠单抗原研药(安维汀)由罗氏集团成员基因泰克研发,2004年在美国上市,2010年在中国获批。贝伐珠单抗作为抗血管生成治疗药物,在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等恶性肿瘤治疗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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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医护人员内部讨论,不作为用药依据,具体用药指引,请咨询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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