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开始veozah治疗前进行基线血液检查,以评价肝功能和损伤 [包括血清丙氨酸转氨酶 (ALT)、血清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和血清胆红素(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如果评价实验室的 ALT 或 AST 浓度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或总胆红素升高(例如,等于或超过 ULN 的2倍),请勿开始veozah治疗。
如果基线肝转氨酶评价低于 ULN 的2倍且总胆红素正常,则可开始 VEOZAH 治疗。在治疗开始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以及当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提示肝损伤时,进行肝转氨酶浓度的随访评价。
尚无在妊娠女性中使用veozah的数据来评价重大出生缺陷、流产或不良母体或胎儿结局的药物相关风险。不建议孕妇用药。需做好避孕措施。
尚无关于veozah是否会分泌至人乳汁、对母乳喂养婴儿的影响或对乳汁生成影响的数据。尚不清楚veozah是否存在于人类乳汁中。建议遵医嘱用药。
veozah禁用于重度(eGFR 15至 < 30 mL/min/1.73 m 2)肾损害或终末期肾病 (eGFR < 15 mL/min/1.73m 2) 患者 。对于轻度(eGFR 60至 < 90 mL/min/1.73m 2)或中度(eGFR 30至 < 60 mL/min/1.73m 2)肾损害患者,不建议调整veozah的剂量。
Child-Pugh A 级或 B 级肝损伤增加了veozah的暴露。尚未在 Child-Pugh C 级肝损害患者中研究veozah。veozah禁用于肝硬化患者。
告知患者在开始veozah治疗前以及使用veozah3 个月、6个月和9个月时,以及有临床指征需要评价肝脏异常症状(如恶心、呕吐或皮肤或眼睛发黄)时,必须进行血液检查以评价其肝脏。
用药前建议患者告知医生使用的任何其他处方药或非处方药或膳食补充剂。
用液体整片吞服veozah片剂。请勿切割、压碎或咀嚼片剂。如果您漏服一剂veozah,请在同一天尽快服用漏服的剂量,距下一次计划给药至少12小时。第二天恢复正常时间表。
在患者开始服用veozah前进行血液检查,以检查患者的肝脏。还将在患者开始服用veozah 后3个月、6个月和9个月进行血液检查。
veozah适用于治疗绝经引起的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状,中文名称是非唑奈坦。veozah储存于20°C-25°C(68°F-77°F),允许的波动范围为15°C-30°C(59°F-86°F)。建议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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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4年12月16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