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加特已进入中国市场,其对IPF的疗效和安全性也已得到临床证实,总之,它的出现,给无数饱受IPF折磨的患者带来新的希望。同时,也给临床带来新的治疗方式。
那么,患者服用维加特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胃肠疾病:服用维加特发生腹泻,恶心和呕吐。 首先用充足的水合物和止吐药治疗患者。如果严重腹泻,恶心或呕吐症状持续存在,则停止服用维加特。
在大多数患者中,腹泻导致10.7%的患者的药物剂量降低,导致4.4%的患者停止治疗。
恶心导致2.0%的患者停止维加特治疗。呕吐导致0.8%的患者停止维加特治疗。
如果尽管接受了适当的支持疗法(包括止吐治疗),症状仍持续存在,那可能需要减量或中断治疗。
2、肝酶升高:用维加特曾发生ALT,AST和胆红素升高。治疗前和期间监视ALT,AST和胆红素。
如果任何肝功能检测指标升高伴有肝损伤的临床体征或症状,例如黄疸,则应永久性停止本品治疗。
3、胚胎胎儿毒性:应劝告育龄妇女对胎儿潜在危害和避免成为妊娠。
在本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至少3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接受本品给药前,要检查妊娠状态。
4、曾报道动脉血栓栓塞事件:治疗心血管疾病风险较高的患者(包括已知的冠状动脉疾病)时应谨慎。
对出现急性心肌缺血体征或症状的患者,应考虑中断治疗。
5、出血事件: 只有在预期益处超过潜在风险时,才能使用维加特。
6、胃肠道穿孔:近期腹部手术治疗患者谨慎使用维加特。发生胃肠道穿孔患者终止维加特。如果预期益处超过潜在风险,则仅在已知有胃肠穿孔风险的患者中使用维加特。
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更新于2024年10月11日,FDA说明书网址: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05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