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菲乐是由葛兰素史克公司研发的黑色毒瘤靶向药物之一。FDA于2014年1月10日批准泰菲乐和曲美替尼联合使用治疗不可切除的黑色素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泰菲乐推荐剂量口服150mg,每天两次,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进餐后或进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整颗服用,不要咬碎、破碎或者打开胶囊,服药期间应该隔开12小时。患者需要在同一时间服用药物,避免错过了剂量,如果忘记服用,距离下次服用药物的时间少于6个小时,不应该补服,下次服药不可以增加额外的药量来补错过的剂量。
泰菲乐与曲美替尼联合:曲美替尼的推荐剂量:口服2mg,每天1次,在进餐前至少1小时或进餐后或进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不得在下次给药前12小时内补服。
医伴旅提醒:患者在开始服用泰菲乐之前,一定要确认肿瘤标本中存在BRAF V600E突变。
泰菲乐治疗效果如何?临床试验COMBI-AD试验,纳入870例BRAF V600E或V600K突变阳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患者随机分为两组(1:1),每天两次泰菲乐150 mg联合一天一次2 mg曲美替尼或两次安慰剂。主要疗效结果是无复发生存期(RFS)。试验结果显示,泰菲乐+曲美替尼联合治疗晚期BRAF突变的黑色素瘤疗效显著。与接受安慰剂的患者相比,接受联合治疗患者RFS的改善有统计学意义。数据截止时联合治疗组患者的复发/死亡率较低,为38%,而安慰剂组为57%。接受联合治疗的患者未达到估计中位RFS,而安慰剂组为16.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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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FDA说明书,FDA更新于2025年04月07日的说明书,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cder/daf/index.cfm?event=overview.process&ApplNo=21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