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伐木肽的用药注意事项主要包括呼吸窘迫、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炎症应答、心血管疾病、过敏反应、胃肠毒性。
1、呼吸窘迫:对于有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史的患者,应考虑预防性使用支气管扩张剂。两名既往患有哮喘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轻度至中度呼吸窘迫。如果出现严重的呼吸反应,应停止使用米伐木肽,并开始适当的治疗。
2、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米伐木肽的给药通常与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相关,通常与化疗联合使用。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的发作应进行适当的监测和管理。在中性粒细胞减少期间可给予米伐木肽,但应密切监测治疗引起的后续发热。服用米伐木肽后持续发热或寒战超过8小时,应评估是否有败血症。
3、炎症应答:米伐木肽与包括心包炎和胸膜炎在内的明显炎症反应体征之间的关联并不常见。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炎症或其他胶原疾病病史的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米伐木肽期间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异常体征或症状,如关节炎或滑膜炎,提示有未控制的炎症反应。
4、心血管疾病:有静脉血栓形成、血管炎或不稳定心血管疾病病史的患者在使用米伐木肽期间应密切监测。如果症状持续并且恶化,应推迟或停止给药。
5、过敏反应:偶尔出现的过敏反应与米伐木肽治疗有关,包括皮疹、气短和4级高血压,可能很难区分过敏反应和夸大的炎症反应,但应监测患者的过敏反应迹象。
6、胃肠毒性:恶心、呕吐和食欲不振是米伐木肽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当米伐木肽与高剂量、多药物化疗联合使用时,胃肠道毒性可能会加剧,并与肠外营养的使用增加有关。
扫码关注
了解最新国际医疗资讯!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京) - 非经营性-2020-0182